學生在其所報課程開課后 3 天內,可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退學并申請退費,學校僅扣除學生已學的課時費(所扣課時費按單報課時收費標準扣除,且不收管理費),其余學費將退還學生(但已購買的書籍不退)。從學生所報課程開課第四天起,學生不能按時到中心參加課程培訓,或者學生退學的,學生將無權要求學校退還已交的學費(課程費用),此種情況下無論學生以何種理由要求退費,學校一律不予受理,學生已交納的學費(課程費用)學校將不予退還。